监事会与董事会的区别
1.监事会与董事会的区别在于其职权和法律地位不同,具体如下:
(1)董事会是经营决策机构,依法管理公司,对外代表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
(2)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职责是监督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但一般不能对内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者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的设立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至二名监事。
监事会应当包括适当比例的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提名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从监事会的职权范围可以看出,监事会和董事会是什么关系?
1,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6.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