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员工薪酬包括哪些内容?

为规范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报酬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相关解释》。新准则明确了职工薪酬的概念和内涵,扩大了其核算范围,首次明确提出了职工薪酬中“非货币性福利”的概念。?

一是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

企业将产品作为非货币性利益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同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按照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算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在实际购买时核销应付给员工的工资。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首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利益,以便准确确定企业的人工成本。

二、将自有或租赁的房屋及其他资产无偿提供给员工。

公司将自有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房屋各期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出租房屋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以受益者为基础,将各期应付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受益人难以确定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确认职工薪酬。同时,计提折旧或支付租金时,核销应付职工薪酬。

三、企业已向职工支付了商品或劳务补贴。

企业有时会以低于获取资产或服务成本的价格向员工提供资产或服务,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员工出售房屋,以低于企业支付的价格向员工提供医疗或其他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以补贴价格向员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不同于企业直接向员工提供住房补贴或购车补贴,后者属于货币性福利。

以提供补贴住房为例,企业在出售住房和其他资产时,应当分别处理企业补贴金额:如果住房买卖合同或协议约定职工购买住房后至少应提供使用年限,企业应将补贴金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

根据收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住房出售合同或协议未约定职工购买住房后必须服务的年限的,企业应当将补贴金额直接计入出售住房的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