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选项?什么是运动?
期权是指购买或出售某一标的物的权利,或期权。买方有权在一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购买或出售特定商品或合同。
“期权”是在未来买卖一项资产,并通过合同进行定制期权买方是指购买期权合约,通过支付一定金额的权利金建立期权多头头寸的一方。
期权卖方是指卖出期权合同的一方,同时通过向期权买方收取使用费,在买方行使期权时承担执行责任。
在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买方有权买卖,但无履行义务,卖方承担履行义务,但无权利。
所以在交易期权之前,需要选择是做买方还是做卖方。
买方的开仓方式是买入开仓认购看涨仓位,买入开仓放跌仓位。
卖方的开仓方式是卖出开仓认购看跌,卖出开仓放量看涨。
购买期权合约后,可以持有到期权到期日,直到有一定的利润,可以选择卖出平仓,获取利润差价。
什么是期权行权?
期权行权(option execution)是指期权合约的买方(又称持有者)根据合约在特定的行权日(到期日)以约定的价格(行权价)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
锻炼时间
沪深交易所上市期权的行权日为期权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具体行权申报时间如下:
行使权利的准备
要持有看涨期权并行权,需要准备充足的资金。需要有足够的资金购买标的资产,也就是期权合同约定的标的资产。
要持有并行使看跌期权,你需要准备足额的标的证券。需要持有足够数量的标的证券,以便在行权时交付给期权卖方。
运动过程的时间节点
t日(周三):权利人提交行权申报,交易所冻结相应期权头寸和资金。
T+1(周四):资金和证券的结算。
T+2(周五):行权买入的证券可以卖出。
行权净结算
以上证50ETF为例来说明:
1.如果投资者同时持有1看涨期权头寸和1看跌期权头寸,同时行权,投资者需要在行权前准备足够的资金和证券。行权后需要收付的资金金额为行权价差乘以10000份,而需要收付的50ETF证券数量为0。注意,即使对冲操作后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的数量为零,投资者仍然需要准备足够的证券。
2.如果投资者持有65,438+0买入期权权利仓和65,438+0买入期权义务仓,权利仓行权,导致义务仓被行权,那么行权后,待收付资金额为行权价差乘以65,438+00,000股,待收付50ETF证券数量为零。
权利行使原则
1.行权价值:实物期权到期时有行权价值,虚拟期权没有行权价值。实物期权的行使表明,标的资产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从而获利。
2.行权时间的考虑:实值期权的行权需要考虑到行权买入的证券要到T+2之后才卖出,在此期间可能存在价格下跌的风险。因此,在行使权力之前,必须评估市场状况和风险。
3.利润比较:期权买方在行权前,应充分计算从特许权使用费中获得的利润或行权后的利润,然后做出选择。如果特许权使用费的收益与行权后的利润相差不大,一般不建议行权,以规避行权过程中的风险。
4.举个例子,假设你有一个50ETF合约,在6月买入2700,行权日是6月的第四个星期三。当日有资格以2.70元/份的价格买入65,438+0,000份50ETF基金。
如果50ETF基金当日市价为2.80元,那么2.7万元可以买入1,000份基金,而市值为2.8万元,行权可以获利1,000元。如果购买期权的溢价是500元,那么实际获利是500元。
但如果50ETF基金当日市价为2.60元,显然不会以2.70元的价格申购。这时候如果你选择放弃行权,你只会损失500元的权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