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政府给予企业的奖金
法律分析:政府给予企业的奖金应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相关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不是企业经营资金成本产生的,不需要企业支付。其实是一种净收入,不需要匹配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5438号+06-政府补助》。
第七条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八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发生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转入当期资产处置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