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华轮船有限公司海娜号事件
据新华社海口9月15日电(记者周慧敏)中国“海娜号”被韩国济州法院扣留引发热议,船上2300余人,其中1659名乘客滞留济州40余小时。然而,事件的起因是海航集团旗下的大新华船与江苏沙钢集团旗下的沙钢船务之间的经济纠纷。“海娜号”在国外被扣事件是谁“制造”的?据了解,HNA观光邮轮游艇管理有限公司的“海娜号”邮轮原定于当地时间9月3日16:00从济州驶往仁川,但在离港时被济州地方法院扣押。此时车上有1659名乘客,650名员工。
沙钢船务有限公司(注册地香港)与海航集团下属大新华船务有限公司(注册地香港)于2008年8月6日签订租船协议,即沙钢船务有限公司向大新华公司租赁一艘带有好望角的大船,海航集团为大新华公司出具保函。对此,沙钢船务根据合同向伦敦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请。
2012 11.2,仲裁庭裁定大新华公司需向沙钢船务支付5837.57万美元(不包括约700万美元的利息和律师费)。同时,沙钢船务向英国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航集团履行担保义务。
说明称,大新华公司因各方拖欠租金,已在香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因此,海航集团作为担保人,必须履行担保责任。沙钢船务多次与海航集团沟通,要求其依法履行担保责任,但海航集团拒绝。在努力无果的背景下,沙钢船务公司不得不在全球范围内追索海航集团的资产,并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提交了扣押海航集团资产的申请。济州地方法院于9月13日依照司法程序裁定扣押邮轮“海娜号”。
沙钢表示,根据两家公司的合同约定,发生债务纠纷时,适用伦敦法院裁决。经债权人申请,债务人或担保人的船舶可在任何港口被扣押。
海航方面表示,6月5438+03日下午接到“海娜号”在济州岛被扣的通知后,立即开始安排放船事宜,并于9月14日凌晨3时将扣船通知要求的3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1688元)保证金支付至当地韩国律师账户,但因周末原因,保证金无法及时支付至济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