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1.基本资格:

(1)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经济或其他工作经历。

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最近65,438+0年内有前三项所列情形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的人员(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第八条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履行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

第九条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二)具有本规则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经济或其他工作经验;(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独立董事和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培训。

第十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聘请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