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募投资人的数量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有几种类型,LP人数也不一样。

1,一般私募基金,LP是50人。

2.契约型私募基金dao和LP数量为200只。

3.私募基金设置信托,即以信托为LP,可以有效突破200人的限制。

为什么要限制?

民间投资在中国是被严格限制的,因为民间集资很容易变成“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面向普通大众募集资金,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了转移。超过50人筹集并转入个人账户的,列为非法集资。如果不限制民间投资,很多收入不高的人就会涌向民间投资,一旦投资失败,可能会有更大的亏损风险。会影响这个群体的正常生活,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因此,《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投资基金的募集人数进行了限制。

《监管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累计人数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人数。”显然,公司制和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数量应受《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约束,不得超过50人(股份制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数量不得超过200人)。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在没有其他法律的情况下,应当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非公开发行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也就是说,“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最多不得超过二百人,突破了(有限)公司型、合伙型基金五十人的限制。这一突破对基金参与者,尤其是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服务机构意义重大。在扩大基金规模的同时,也将惠及更多的投资者。因此,私募股权投资者的数量根据不同的基金类型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