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农业田地都被政府征用了,村民也没有想法。知道有几个村干部签字了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单位平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不能维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河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除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五至八倍。

征用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

第四十条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农用地和耕地以外的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征用未利用土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四十一条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需要安置的农民不能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下列限额:

(一)征用耕地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征用耕地以外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不得超过该土地所在乡(镇)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25倍。

第四十二条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照当季农作物产值计算。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三条土地被征用后,被征用土地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农产品定购任务应当减免。在征用时,如果作物当年未收获,则当年减产;已经收获的明年会减少。

北京大兴村民状告政府征用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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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5年9月27日438+00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评论0

大兴区庞各庄镇梁家坞村122村民耕地被征用,其中8人因补偿标准过低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近日,庞各庄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进入8户村民的承包地“强行推进”,被村民起诉。

330多亩耕地被征用。

郑先生是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梁家坞村村民。他在村东南有2亩多耕地。他拿出土地经营权承包证和农田承包合同,说这块地的承包期是30年,从1999到2029年。郑先生一直在这片土地上种植西瓜,每季每亩地收入都在5000元以上。"这家人主要靠种西瓜为生."

这种生活来源在去年3月7日发生了变化。郑先生和几名村民告诉记者,当天村委会通知,村东南330多亩土地将被征用。第二天,镇政府组织的评估小组来到实地,开始清点土地数量。很快,地里的水管和电力设施都被切断了。“村民阻止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330多亩土地* * *涉及122户,114户已陆续签订补偿协议。

土地拍卖价格为631.3万。

郑先生等人说,补偿标准是每亩8万元的补偿安置费和地上物补偿费。但补偿安置费对村民来说只有2万。“那6万还没发。”地上物补偿为白地每亩5000元,经济作物补偿以评估价为准。

“这个标准太低了,”村民李先生说。“有了这几千块钱,我以后就吃窝窝头了。这是我们的口粮田。”于是,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的8名村民成了“钉子户”。

今年年初,郑先生等人在被征用的土地上发现了一堆水泥板,经过打听,这块土地被卖给了北京昆仑润滑油厂,将在这里建厂。随后,村民在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网站查询到,该地块挂牌拍卖,于今年6月5438+10月18日成交,成交价为6313万。这个消息让李先生等人更加不平衡。

没有告诉要平整耕地

随之而来的是今年8月10镇政府组织的“突袭”。李先生说,事先没有人通知,凌晨由该镇副镇长郭玉东、司法所所长带领的60多人强行来到地里,把树苗和果树全部推倒,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他指着地里的坑和杂草说:“不能再种庄稼了”。认为镇政府破坏耕地的行政行为违法,8名村民起诉至法院。

昨日,记者联系了庞各庄镇政府。副市长郭玉东表示,征地手续齐全,同意征地人数超过村民代表三分之二即可进行征地。至于强推前告诉村民,不现实。“该做的工作已经做了,北京昆仑润滑油厂的工期不等人。提前推肯定会不行。”

该案将于本月29日开庭审理。

农地拍卖的程序合法吗?

副市长郭玉东出示了相关文件,证明该地块由耕地变更为建设用地的程序合法。“手续已经办完了。”这些文件证明,去年6月5438+10月,市发改委出具了《关于同意大兴区庞各庄镇PGZ-26、PGZ-27地块工业用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批复》(即涉及该村330多亩土地),同意北京兴展叶盛投资有限公司对该土地实施一级开发,建设内容为“工业设施”。同年5月,市政府批准该地块为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征地和一级开发。该土地被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并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同时也取得了市规划委等的规划意见。,“所有手续已办完”。北京昆仑润滑油厂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准备开工建设。

郭玉东说,镇政府做了一个征地通知,贴在村里。梁家坞村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征地问题,并签署了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村民知道这件事,114村民配合征地。

对此,李先生等村民表示,没有看到任何公告,也没有得到村委会的解释。其他村民也很配合,因为他们敢于直言。今年上任的现任村支书王红丽说,前任村支书杨继红负责这件事,他并不知情。杨继红说他已经辞职了。

赔偿是否合理?

八个钉子户不同意征地的主要原因是补偿标准太低。

该镇副镇长郭玉东说,这个标准是区政府请示过的,这次是在庞各庄征地保护价6万元/亩的基础上提高到8万元/亩。其中2万元划拨给被征地农民,作为承包期内经营权丧失的补偿,另外6万元存入被征地农民安置专项账户。

郭玉东说,为了不让失地农民一次性拿到消费补偿款,以后的生活也不会有着落,将6万元存入专门账户进行监管。这是根据北京市政府148号文件。“任何人都不能动用专户资金,否则要追究责任。”6万元由银行作为担保贷给企业,按年利率6.5%给村民分红。地上物的补偿由评估公司据实评估。经评估,地上物补偿费不足5000元/亩的,按5000元补偿,超出部分据实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