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怎样的?
将高收入人群的一部分收入转移给中低收入人群,将身心健康人群的一部分收入转移给众多患者,从而完成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以应对居民生病无钱就医,甚至因病致贫的困境。根据2004年的一项调查,台湾省省居民的满意率为77.6%。
台湾省的全民健康保险提供适度和适当的医疗服务,包括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健康教育知识等。提供的医疗服务包括西医、中医、牙医的住院医疗服务和门诊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包括医生检查、检验、化验、手术治疗、处方、药品、原料、诊疗、医疗、康复和住院病房费等新增项目。
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包括计划免疫范围内的儿童青少年疾病预防和治疗、成人疾病预防和治疗一般体检(40-64岁成人每三年一次、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一次)、孕产妇孕期检查、妇女宫颈涂片检查等。在健康教育知识层面上,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根据制作各种宣传品和纪念品,如身心健康指南、职工培训课件、折页、视听资料、学术期刊、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等开展。
实施“健康中国商业保险公司医师主导护理规章制度试点”,充分发挥基层门诊家庭医生和社区医生的作用,为社区各类慢性病患者提供护理和医疗服务,与合作医院门诊共同打造完善的社区护理互联网,培养居民患病前上门找医生进行健康管理咨询的个人行为,促进分级诊疗和转诊制度的完善。
台湾省省全员健康保险的核心理念是“弘扬自助互助的精神实质”。全员健康保险筹集的保险费用达3700亿人民币(其中40%来自受益人,33%来自投保企业,27%来自政府补贴),约占台湾省原GDP的6%。参保人员缴费率为本人月工资的4.55%,六类商业保险对象的缴费比例根据职业类型不同,个人、企业、单位内政府部门的缴费比例也不同。
对于经济发展困难的弱势群体,包括中低收入户、智障和肢体残疾人、中低收入户70岁以上的老年人、20岁以下、法定年龄55岁以下的无业和失业人员,政府可以自行补贴一部分费用。不属于上述类别但无力支付医保费用的贫困人员,也可向医保管理单位申请分期支付保险费用、困境股票资金无息贷款、慈善团队支付社保和医保费用。
此外,为缓解重疾患者的医疗费用压力,医保管理单位将肿瘤、糖尿病、精神疾病、先天畸形、免疫系统疾病、烧伤、职业危害等31种疾病列为新增重疾项目。现阶段已有约57亿人(占参保职工的2.4%)领取了重伤卡,重伤卡有免除自己部分医疗费用的优惠待遇。他们的医疗费用约为7765438+亿元人民币,占医疗费用总额的22%,进一步缓解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压力。
台湾省的全民健康保险采取“有效利用医疗资源,逐步实施完全支付的规章制度”的方法。2002年健康险特聘医学研究所16958个,占中国台湾省医学研究所数量的93.33%。此外,还有3,348个零售药店、226个医疗检查机构、22个助产诊所、53个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组织和390个社区家庭护理组织。专科医院给的住院床位有123723。
因为中国台湾省的私立医院约占总数的85%,其中78.4%是商业保险全额支付的病床,21.6%是需要支付病床费用的患者。医院门诊年平均利用率为14.43次,年人均住院次数为13.4次。医疗费用占门诊医疗费用的67.34%,住院费用占32.66%。参保人享受医疗服务,大部分由商业保险机构支付,部分新增项目本身需要自费。
如去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需自费50元,去医技中心门诊需自费210元,以促进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营造参保人员以医疗费用为荣的理念,推广诊疗分类服务项目,将资源让给最需要照顾的患者。对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付费,选择多种付费方式,从以前的按服务付费,逐步推进按模块服务项目预算定额付费,积极推行医疗费用总额付费的规章制度。
全员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操纵方法
台湾省省内,全员健康保险存量基金的筹集和偿还方式为“以支定收,以收定支”,医疗保险存量基金为现金支付,不积累。因此,医保管理单位节约开支,不断改革创新医保支付方式,近期明确提出“多元化调整”计划,以更加多元化、可延伸的方式,积极改善民营医保企业不完善的部分,确保医保基金平衡。
制定相对值使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合理。
台湾省省全员健康保险建立后,沿用了原劳保条款期间已制定的收费标准,并做了一些修改填写,发布了“健康中国商业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这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作为特邀医学研究所为参保职工提供医疗服务后向健保监督机构申请医疗费用的依据。这些年来,医保监督机构虽几经修改,但都是部分调整。
存量基金基本保持稳定,但由于人口老龄化、诊疗技术的创新和居民医疗要求的提高,截至2003年6月底,健康保险保障先行准备的存量基金账户余额为102亿元人民币,不足商业保险一个月的支付总额。因为健康保险是独立核算、独立运作的社会保障法规,
用保险金的收益支付受益人的医疗费用是必不可少的。当存量资金平衡困难时,商业保险通过调整保险费用或改变小计支付范围来维持存量资金平衡。因此,从2002年9月开始,实施了健康保险利率的首次调整。充分考虑到众多参保职工的分担和台湾省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利率仅从4.25%小幅调整至4.55%。此外,自2005年4月起,提高行政机关、高校、企业等一类人员的缴费基数,以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