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炒股票合法吗?

我国对代理买卖股票的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我国对代理买卖股票的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再者,这种委托资产管理合同是否有效。

2.有人认为这种委托代理是自然人之间的协议,是有效的;有人认为受托人不具备理财或证券业务资格,违反证券法或金融法规,协议无效。双方应根据过错程度分担损失。大多数案件都通过调解解决了。

3.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里的委托自然人也应该分类看待:

(1)如果是单对单,全部是个人,只是委托炒股,没有跟随市场节奏,没有进一步的犯罪行为,只要不违反《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国家金融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受到尊重,其委托理财合同也应认定有效。

(2)如果是“一对多”,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所谓的主人在同一时期接受社会上不特定人数的委托,特别是在集体委托投资管理的情况下,由于行为明显与其身份、资格不符,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扩展数据:

委托炒股引发纠纷的高峰期是2008年左右。因为上证综指在2007年6月16日达到了6124.04的历史高点。一路摸索,不到半年,到2008年5月,大盘已经在3300点附近徘徊。

2008年,丽水,一个是归国华侨,后来投身房地产行业;一种是大户,被称为“股神”。2007年底,两人签订协议,合作炒股,老板出资,“股神”操作。协议定在当年6月30日,但协议还没到期,老板就把“股神”告上了法庭。因为654.38+08万的投资缩水到了800多万。

人民网-男子为朋友母亲炒股亏了10多万,获赔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