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要转让,如何安全操作?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就像企业医生一样,如果你“生病了”,就请律师“看病”,不“生病”的时候,就请律师帮忙预防。其中,对于企业的老板,也就是股东来说,他们在公司本身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其中很多老板问的都是股权和控股的问题。现在,宋凯成律师列举一个有代表性的问题,供大家参考——“关于股权转让”。

股权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投票权、知情权和其他权利。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有两种方式:一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现有股东,即公司内部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有些不同。(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书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有争议,可以作为依据。(2)向第三人转让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公司对外转让。除按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相关文件外,还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比较明确:新公司法第72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是公司对外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以下特殊内容:第一,投票权以人数原则为基础。中国的公司制度更注重有限公司的人的因素,所以这里决定的是人的数量,而不是根据股东所持有的出资比例。二、其他股东基本人数为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半数以上。2.股权转让的实际操作方式:

在实践中,股权转让的实施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质性要求,再与确定的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这样双方风险都不大,但是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要签订股权转让草案,约定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约定违约责任,也就是缔约过失责任;另一种方式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转让方在公司履行程序性和实体性条件。但这种方式无法达到股权转让的目的,对于受让方来说风险很大。一般来说,受让方必须先支付一部分转让款。如果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方将承担追回款项的风险,包括诉讼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