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方式是什么?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参加+& gt;1/2:

股东大会一般决议(关于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的决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避免+参加+& gt;1/2: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表决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出席率+≥2/3:

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

改变公司形式;

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