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属于什么单位?
自来水公司的主要职责是:
1,统筹城乡水务建设与管理。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查供水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水务进行论证。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包括大气水、地表水、地下水),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水资源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计划用水,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水资源费;发布一份水资源公报。
3、负责全市供水行业管理。组织实施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单位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水质,监督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农村供水和改水管理;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4、负责全市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负责排水许可证的管理;监督排水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雨污分流改造;指导农村污水处理工作;负责排水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法律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供水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城市供水发展的政策,鼓励城市供水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供水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第九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