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商务园倒闭了吗?

它要倒闭了

通州商务园的宣传是政府办的,是通州区政府的重点项目。

通州商务园是由清华紫光出资90%,通州区政府参与的项目。但管理层非常混乱,清华紫光抽走了大部分资本,留下25%作为大股东。今年终于失控了。清华紫光以股东权利行使受阻、政策资金被非法挪用654.38+0.25亿元为由,将通州商务园告上法庭,至今未宣判。

同时,通州商务园一期直到今年还没有征收,也因此征地问题被北京富士恒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18亩土地也被富士恒公司打理。通州商务园两年前将这块地的补偿款700万元支付给了个人。

很难预测这个项目未来会如何发展。以下是报道:

通州商务园一期2012征地尚未完成。

通州商务园宣称:

2009年,土地整理一期工程完成;

2010,第一批建成区投入使用;

2012,第一期完成。通州商务园一期规划:

这个“政府重点工程”并没有失去大家的关注。其实到现在为止,除了金融街的中园,商务园一期的大部分土地还是荒芜的。不仅如此,规划中的温榆河西岸南侧道路也被中途叫停(见图),因为这条道路所经过的18亩土地至今未被征用。更可笑的是,那块地还没拿到,那块地被征用的700万现金两年前就交了!

通州商务园一期18亩土地未征,右上角半建:

是的,这是通州商务园区很多人参与的事情之一。如果没有拿到地,就要先支付补偿款。项目停了没人着急,你作为被告被起诉也无所畏惧。这个政府重点工程为什么会这样?商业园是如何运作的?

这件事大概是通州商务园区管理混乱的一个缩影:

乱象:商务园区个人与拆迁户内外勾结中饱私囊。

这18亩地的原承包人焦林,因为商务园拆迁办有人和他勾结,从2008年到2009年9月成了最后一个钉子户,后来发生的一切也验证了这个事实。

焦林是这18亩土地的第一承包人。他建了几排平房出租,把剩下的14亩地租给了北京富仕恒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仓库。

2008年6月拆迁通知下发后,焦林告诉富公司不要和拆迁办的人接触,什么事都要他说。拆迁办有人替他看着,赔偿会达到一千万。

到2009年6月,周围20多户人家都签了协议搬走了,只剩下蕉林。付公司只能从公司经营考虑进行适当补偿,要求其尽快终止,但焦林多次协商后不同意。

2009年9月,富士恒公司通过当地镇政府找到商务园区副总裁蒋大力,提出在保证合理补偿的前提下,同意拆除商务园区建设的仓库。姜大力欣然同意,并表示创业园可以担保,并可以将他们应得的补偿支付到各自的账户上。

就这样,焦林没忍住,于9月19日成功签订了补偿协议,协议总金额为750万,比富公司当初知道的500多万的总额多了200万。

本来,这也是一件幸福的事。如果创业园能认真落实承诺,2009年底应该就全完了,但后续的落实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乱象二:很多负责人的承诺很随意,变化更随意。

签订协议前,姜副总承诺将补偿明细给富公司,但签订协议后,创业园拒绝给焦林,焦林也不给。姜经理也改口说拆迁办觉得不方便给。富公司是当事人,有什么不方便给出赔偿细节的?不给出细节怎么分配?如何保证傅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由于无法得到赔偿明细,焦琳只答应给付1.5万元。富没有同意就消失了,他的电话也没人接。付告诉了商业园,并将焦林起诉到通州法院。创业园也同意走法律程序。

10年7月22日,焦林在庭审时表示,他已经拿到了700万,不可能应诉,所以只打了官司,因为富公司还没有交地,他在帮着创业园区!。

当时,傅的经纪人不相信这个爆炸性新闻是真的。

“因存在纠纷,赔偿款暂不支付,待双方协商后划入各自账户”,且不要求付公司做财产保全。——这是江总、陈经理、具体负责人蒋云涛在谈话现场承诺的。(江总当时还说:如果把钱给焦林,然后卷款跑路怎么办?)。富公司当时也提交了暂停付款的申请,蒋云涛也表示如有特殊情况会提前联系。起诉后,通州法院法官在前往商务园调查时,也要求商务园暂时不要赔偿。

但联系蒋云涛时,他说确实交了700万。

你不仅在承诺后不到一个月就付了200万,后来还连续付了200万,300万!尽管没有获得土地,但焦林得到了他知道不属于焦林的钱。银行查询显示,焦林在收到钱的当天分三次将现金全部取出!商业园区的做法令人费解。

负责人蒋云涛在付款前没有给富公司打电话。他给副校长蒋大力打电话,说不知道其他地方的情况。

富试图联系法人兼商务园区主任郭元林并汇报情况,于是安排蒋云涛和经理与富公司面谈。此时,两位负责人强调,他们只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第一承包商和商务园区,回避了当初的承诺。富要求创业园通过司法手段帮助追回款项,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建议。两人表示会再次向领导汇报。

富世恒公司员工当场也表示,将用生命保护自己的血汗钱不受损失,而这18亩土地暂时仍不会交付给商务园,希望商务园能维护富世恒公司的利益。

直到二审,商业园作为被告出现在被告席上,也没有做出回应。

乱象三:损人不利己,把法律当儿戏。

通州商务园知道焦林是无业人员,有垄断拆迁款的迹象。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向焦林个人支付这么大一笔钱,不仅损害了富士恒公司的利益,而且显然会给商务园区带来更大的损失:首先,这18亩土地还没有征用,如何保证以后顺利征地?而且,包括副总经理在内的很多负责人都多次失信。对商务园区的商业信誉会有什么影响?

蒋副行长(包括陈经理、蒋云涛)不能保证资金安全。为什么不让富世恒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太麻烦了?

要说这个补偿,如果商务园按照国家三令五申拆迁维护各方利益的要求,公平对待被拆迁方,2009年9月19日签订补偿协议后,应该很容易做出相对公平的分配方案,一切早就该结束了。江副主席本应是这种精神。然而,在协议签署后,商业园出尔反尔。如果富士恒公司不存在,富士恒也只好把土地作为手中唯一的筹码。之后,通州商务园更加恶意的行为让问题的解决变得更加困难。

早就该结束了,可是这一拖就过去了三年,现在终审下来已经很久了。焦林又失踪了,执行遥遥无期。富石亨还没有拿到一分钱。富将继续投入人力物力打理这片土地,而商务园项目也要无限期等待。

而商务园的代理人王德勇在法庭上更是不可思议:他在法庭上完全为焦林辩护,甚至在回答法官问题时还听焦林耳语,被法官制止。他承认给了焦林两百多万;他认为,傅是房屋建筑商,只要获得适当份额的房屋补偿即可,至于经营补偿,其他都是焦林作为钉子户争取来的,归焦林所有;我不管焦林三年前是不是用一张(就一张)涂改过的税单骗取企业赔偿;和傅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吵架,还说如果创业园违法,可以先刑事后民事。真是惊喜!。

作为商务园的代理人,为什么王粲德永不顾商务园与焦林之间已有的合同事实,在法庭上承认多给了焦林200万,还声称“可以先刑事后民事”,令人震惊!

本来简单复杂,早就该结束了,变成了马拉松。现在法院连强制执行的人都找不到,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我也不想要商业园。前几天富的员工不在的时候,我偷偷在那里卸了很多垃圾。可能我觉得这里更像工地,更好看?还是招商引资的时候容易作弊?但是这有意思吗?

如果说当初是个别工作人员勾结焦林,那么傅通过主动强拆帮助了通州商务园。签完合同后,领导层会有这样的表现,这是令人惊讶的。为什么创业园这么照顾焦琳?为什么导演不重视?为什么经纪人王粲·德永还在法庭上上演支持焦琳的闹剧?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