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公司的监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单位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

正规小贷公司只允许在本地开展业务,要亲自办理。不得收取贷前费用或代扣利息,也绝不会利用个人(所谓法人、经理、财务负责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收取费用。

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进行了界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催收贷款的,应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借款人应按约定定期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财务会计报表或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