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信托的制度安排
首先,建立企业债券信托是债券本质特征的客观需要。企业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债券的本质特征是还本付息。债券投资者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借款公司不能如期还本付息。因此,还款保障成为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考虑的首要因素。作为债权债务的一种形式,公司债券的投资者也必须要求抵押担保权。但是,企业债券不同于银行贷款,其债权人不是一个人,而是不特定的公众投资者,不仅数量众多且分散,而且未来的债权人由于债券的流通和转让而处于流动变化中,这就产生了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担保权由谁持有和行使的问题。为了规避风险,投资者对抵押担保的需求成为债权债务关系形成的硬性前提,投资者的分散性和流动性使得借款公司提供的抵押担保难以落实。要解决这一矛盾,客观上需要一个机构来掌握和行使分散债权人的抵押担保权。公司债信托最初的设计就是由此造成的。信托公司在解决借款公司和分散投资者的抵押担保矛盾上有天然优势。
第二,公司债券信托建立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效机制。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程度标志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程度。公司债券信托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目的,以有效落实抵押担保权为核心,规避清算风险的制度安排。这一制度将保护投资者在整个公司债务之前、期间和之后的利益。发行债券前,信托公司应当对借款公司发行债券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进行审核;债务到期前,信托公司持有抵押权,对抵押财产进行动态监控,维护抵押财产的价值稳定,保证其偿付能力;债券到期时,如果借款公司未能如期还本付息,信托公司负责拍卖、变卖抵押物,清偿债权,使投资者的权益不受损失。
第三,公司债信托方便了债务公司的发行,有助于提高发行效率。公司债券是指借款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公开发行的债券。一般借款人不能独立发债。一是由于发行程序和相关事务极其复杂,需要专业机构提供服务,各国相关制度限制了公募债券的自主发行;再者,由于企业债券只有得到公众的信任,才能向社会广泛销售,如果发行公司声明其合法性和信用稳定性,不利于赢得公众的信任,使债券畅销。信托公司作为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从第三方的角度,以未来投资者抵押担保人的身份确认借款的合法性和借款公司的资信,有助于赢得社会的信任,赢得投资者的信赖,从而促进债券的顺利发行。同时,信托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专业机构,还可以为债公司提供多项发行便利服务,可以提高发行效率。
第四,公司债券信托创造了双赢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企业债券信托是利益驱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排除政府安排和约束,是债务公司、信托公司和投资者在利益机制驱动下的主动选择。通过信托公司,将分散的投资者与借入巨额资金的债务公司有机联系起来,在保证各方利益的前提下,达到双赢的效果。借款公司因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而赢得投资者的信任,并能顺利实现其融资目的;投资者可以放心,他们的投资将是有利可图的,因为抵押担保方的存在;信托公司因承销和承销业务收入增加,所以债券市场一直活跃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