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欺诈成因的独特性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是由各种利益驱动的,这是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内在动因。
1.申请上市、配股和避免股票退市。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申请上市配股有严格的条件和严格的政策约束。一些业绩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得不进行财务造假,以获得上市资格和配股要求。更严重的是,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证监会将暂停其股票交易,限期消除亏损。逾期未消除损失的,其股票将被摘牌,并终止其在本所的交易。亏损的上市公司为了保住上市主体资格,宁愿在会计处理上玩点花样,也不愿连续三年亏损,被判死刑。
1997年2月,PT洪光主要负责人在明知公司濒临亏损的情况下,决定调整账目,虚增利润,虚报利润,欺诈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半年,公司居然亏损近2亿。
2.扩大其融资能力。
上市后,公司可以向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以筹集大量资金。曾经创造中国股市绩优神话的蓝天股份(1996)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上市融资2.4亿元。在国家政策对农业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刚刚上市1年,再次获得融资资格,融资1.1亿元。公司上市前9年,总资产只有2.77亿元,净资产只有654.38+7200万元。这只传奇的股票,背后隐藏着一个又一个谎言和骗局,最终造成了轰动全国的“中国农业第一股”蓝田股份造假事件。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差、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为了获得信用和商业信用,不可避免地要对会计报表进行粉饰。
3.实现管理层的利益。
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不仅拥有丰厚的经济回报,还拥有耀眼的政治光环。沈阳黎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宏明荣获第二届“中国十佳女性”称号,多次被评为辽宁省劳动模范、沈阳市特级劳动模范,还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郑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李福干也先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一系列荣誉,并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4、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利益需求
首先是地方政府的利益需求。上市公司大多是当地的明星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其经营状况往往涉及所在地区的利益、形象和政绩,因此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曾被誉为中国“国企改革一面红旗”的郑州柏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红极一时,进入中国内资上市企业100强,成为当地企业界耀眼的改革明星和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河南省有关部门将其树立为全省商业企业学习的榜样。二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需求。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参与了虚假会计信息的生成和传播。如果银广夏事件中的审计会计没有参与造假,对于它来说。
1999、2000的虚假财务报表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广大股东不会遭受重大损失。电视上那个中年人从股市中醒来消失的画面,让更多想投身股市的中国股民记住了一句话: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二)欺诈成本低
在我国资本市场,会计造假的收益很高,但会计造假的成本很低,对会计造假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远远不够。2002年8月
“琼民源”从股市最大黑马变成最大骗局,股价全年涨幅高达1059%。“琼民源”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携手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在这起操纵股市的违法行为中,两家公司分别非法获利665100元和6630万元。琼民源董事长马玉河被指控做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后,仅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这是中国适用法律规定的最高刑期。琼民源终止上市后,在北京市政府及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琼民源保留了其法律主体地位。通过换股,琼民源的股东变成了中关村股东,但并没有真正退市,政府最终成为了这家上市公司造假事件的买家。目前我国《会计法》中,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单位最高经济处罚为65438+万元,对具体责任人最高处罚为5万元,远低于预期的违法所得,处罚并未伤筋动骨。
(三)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准则体系不完善。
在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中,对同一会计事项存在多种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这使得公司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客观上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提供了一定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