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房地产处置办法

法律分析:根据资产处置的媒介形式和产权变动情况,国有资产的处置方式一般有资产委托、资产转让、企业兼并、资产拍卖、资产租赁和破产企业清算清算等。

为了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使用和合理流动,维护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适应商品经济规律的要求,国有资产的处置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依法处置原则。国有资产处置是国家的一项经济权力,必须依照国家法律行使。

2.等价补偿原则。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处置的实物运动和价值运动是一致的。为了维护国家权益,处置国有资产必须等价有偿。

3.经济效益原则。国有资产处置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五十一条本法所称国有资产转让,是指将国家对企业投资形成的权益依法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国有资产转让应当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损害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三条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使国家在企业中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四条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除非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相关信息,招揽受让方;招标有两个以上受让方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