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制定章程?

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必须包括公司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应当备案。关于章程由谁来制定的问题,下面我给大家详细解答。

1.谁来制定公司章程?

1.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必须包括公司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应当备案。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2.股份公司的注册要求是什么?

1.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并达到法定人数。根据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名以上但不超过200名发起人,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与发起人一起将财产权转移给公司。但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4.股票的发行和准备符合法律规定。设立阶段的发行可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

(1)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足额认购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份;一次性缴纳的,应当立即足额缴纳;分期缴纳的,应当立即缴纳首期出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全额支付。在未缴足股款之前,不得向他人出售股份。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二)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代保管股份协议,并向认股人出具回执。

5.发起人应当制定章程,由创立大会通过。

6.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1)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法人的必要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当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结构,进行内部管理,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进行监督;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7.有固定的公司住所。

综上所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提交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公司登记申请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为二至二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