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协议中的原因。常见原因有:(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二、陈述解除劳动合同原因的重要性基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劳动者的过错解除和无过错解除。因劳动者过错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用人单位,需要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特别是对于过错解除,用人单位要说明解除的真实原因。因解除原因不同,关系到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特别是对于有过错的终止,用人单位还应当收集和保存劳动者过错的相关证据。对于劳动者来说,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借故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想要领取失业救济金,还需要合理的终止理由。找新工作的时候,上一份工作的终止原因也可能对下一份工作产生影响,所以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非常重要。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一栏没有提及。有些人仅仅因为被公司辞退就终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别人怎么填你看不到,你自己填。而且结合实际操作总结出来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也不一定和你的实际情况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