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黄金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为确保烟台黄金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黄金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570,山东省报考代码:E570。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滨海新区金海大道996号
邮政编码:265401
第六条学院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专科)学院。
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第七条批准成立学院的时间和基本情况。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注册,山东省人民政府2016批准,具有自主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院位于中国宜居沿海城市烟台,中国最大的黄金产业集聚区烟台招远滨海新区,在校生4899人,校园面积491亩。
针对黄金市场技术人才短缺的情况,学院在服务黄金行业、保障学生就业的前提下,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将黄金产业链与黄金地质、测量、采矿、选矿等专业群对接,开设黄金经济与管理、人工智能与互联网信息、制造智能、珠宝与艺术设计、测绘与资源勘查、环境与材料工程、资源与土木工程等22个专业,成为黄金学院坚持以德育人,注重职业能力的提升,培养黄金行业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优势明显,特色鲜明,被山东省教育厅确立为“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学院”,获得“山东省培养工匠精神优秀学院”、“烟台工匠孵化基地”等荣誉称号,还获得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业务培训机构认证。
学院基础设施完善,有与专业岗位无缝对接的实验实训中心,可以精准高效的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这是学院建设的一大特色。目前,学校已建成基础实验室9个,专业实验实训室38个,校外实训基地15个。图书馆藏书654.38+03万册,专业图书9万余册,专业电子图书654.38+09万余册,引进万方黄金专题数据库。实现了校园信息化全覆盖,保障了学生生活的便利,打造了现代化和谐校园。
为保证学生就业,与赵晋集团、赵晋银楼、上海黄金交易所、山东郭达黄金有限公司、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招金矿业有限公司、赵晋金银精炼有限公司、梦金园黄金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百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翡翠珠宝有限公司、深圳萨菲尔珠宝有限公司、深圳同心珠宝有限公司、深圳中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山东黄金、广西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核工业273地质大队、 山东宏源环保科技集团等大型知名企业签订了实习就业合作协议,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了“市场零距离、就业零适应性、就业零障碍”的就业目标。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2020年学校计划招生16省(自治区),包括山东、河南、甘肃、山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北、黑龙江、青海、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安徽、福建、贵州。根据国家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情况。,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审批。按专业划分的招生类别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2020年参加高考且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春季高考(高职):招生对象为山东省2020年春季参加高考并达到我省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十二条准入原则
(1)录取原则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各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遵从志愿意愿,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第一,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已入档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已入档考生。
艺术类专业承认美术统考成绩,遵循志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
春季进入山东省高考的考生要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高考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符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学校在招生和安排专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分高的考生。
(2)专业特殊要求:金属与非金属采矿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作特殊要求。
(3)外语要求:专业语言不限,外语听力成绩无要求。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拒绝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执行为“不予录取”。
(5)学校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
第六章收费、退费和补贴政策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需(提前)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
学费: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云计算技术及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矿山设备维修技术等专业学费为5800元/年;环境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矿产地质与勘查、矿山地质、测绘工程技术、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物加工技术等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珠宝设计与工艺、宝石鉴定与加工、艺术设计学费8800元/年。
住宿:1200-1500元/年。
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2065 438+0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奖励资助制度
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凡是经济困难的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实行免、减、缓政策。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入学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严格的复试。凡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第十六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别。
学校名称:烟台黄金职业学院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文凭(Xuexin.com提供)
第十七条专升本政策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时,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凡发现违反国家招生规定作弊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烟台黄金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联系信息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滨海新区金海大道996号,邮编:265401。
电话:0535-8307991
传真:0535-8311001
学校官网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乘车路线:招远汽车站,换乘201赵信快(通)车,在烟台黄金职业学院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