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保护系统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1目的

建立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影响。

2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

3责任

生产部、工程部和各生产车间。

4内容

4.1“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4.2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处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对达标排放源应设立合格排放标志。

4.3建立“三废”处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4生产部负责维护环保处理设施。当环保处理设施失效时,必须停止有“三废”排放的生产过程,防止污染物排放。

4.5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

4.6搞好厂区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边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7废水

4.7.1纯化水站:树脂再生后的废酸、废碱及清洗纯化水罐的废酸、废碱。

4.7.2锅炉房消烟除尘废水。

4.7.3车间生产产生的废水和生活污水。

4.7.4纯化水站、锅炉房、车间产生的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回用,生活污水经过滤器过滤达标后排放。

4.8废气: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采用水幕除尘处理。

4.9生产车间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和锅炉灰渣应出售,不得有其他堆放场地。

4.10空调、空压机、锅炉引风机等动力设备应有隔音、吸声、减振措施。

4.11公司内的危险品必须按照危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储存、保管和销毁,不得对生产区域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