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合资公司在国内上市有什么优惠政策吗?条件是什么?
外资企业上市没有优惠政策,程序比内资稍微麻烦一点,因为多了一个商务部的审批程序。除了符合内资企业上市的要求外,还有外资企业上市的附加规定。先说一下内外资的共同条件:
首先判断企业的规模和业绩:如果净利润在3000万以上,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年均在30%以上,可以去创业板;如果净利润在5000万以上,可以去中小板。这些数字不是硬指标,但有很强的参考意义。如果这个目标有望在一两年内达到,那么现在就开始准备上市是比较合适的。
其次要看行业:是否是限制性行业,行业的毛利水平,企业在行业内是否具有领先地位或一定的竞争优势,行业是否具有成长性...
再看企业的历史沿革:出资和股权是否清晰,民营企业是否参与集体企业改制,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
再看经营:是依靠大客户还是单一市场,如何抵御风险,是否依靠关联交易,是否同业竞争,比如企业是否能有最好的技术含量,专利、商标、土地、房屋的权属是否清晰,上市募集的资金会投什么项目...
还有合法性:最近三年是否受到过严厉处罚,包括税务、环保、土地、社保、海关等等。
条件很多,比如《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外资附加条件:1。申请上市前三年已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2.经营范围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
3.上市发行股份后,外资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4.要求由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或对中方持股比例有特殊规定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继续保持中方控股地位或持股比例;
具体规定参见《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