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法律分析:设立可以发起,也可以募集。发起人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公开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部分股份,将剩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

发起人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公开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部分股份,将剩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公司。

第八十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未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注册资本实缴额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