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如何记账
(1)有追索权保理的会计处理
在转让的时候
借方: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财务费用(根据办理保理业务时支付的手续费)
贷款:短期贷款
如果企业销售的这批货物被退回,请记录。
借方:主营业务收入
财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应收账款
到期时,如果买方能够全额支付货款,那么
借:短期贷款
贷:应收账款
如果银行到期未能收回货款,企业有义务偿还相应费用,因为银行有追索权。
借:短期贷款
贷款:银行存款
(2)无追索权保理的会计处理
转移时
借方: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非业务支出
其他应收款(预期销售折扣和折扣)
坏账准备(保理业务中应收债权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财务费用(支付的保理费)
贷:应收账款
非营业收入
实际销售的退货和折扣。
借方:主营业务收入
财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其他应收款
(3)显性保理和隐性保理的会计处理与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相同。
(4)融资保理是按照发票金额的80%获得银行融资,剩余的20%应收账款在保理商向买方全额收回应收账款后与供应商结算。其会计处理基于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票据贴现。
借方: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
财务费用(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与应收账款价值之间的差额)
坏账准备(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扩展数据:
保理业务是从出口到贸易代理的方式演变而来,起源于14世纪的英国毛纺业。当时英国羊毛纺织品都是委托专业代理商代销的。这些代理商向外国买家出售商品,并向出口商担保买家的商业信用。当时由于交通不便,外贸商业活动比较缓慢。
没有国外可靠代理商的协助,任何出口企业都难以成功。到了18世纪,美国的一些代理商凭借其高效率和雄厚的资金,逐渐掌握了拓展国内市场所需的代理贷款管理。他们的地位逐渐从以前的委托代理人地位演变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保理商。保理商根据保理合同为相关商业企业提供信用和信用管理服务。
通过不断发展,现代保理公司已经能够提供一揽子服务,包括为卖方提供买方的资信调查、100%货款的商业风险担保、应收账款管理和融资。据悉,1990的国际保理业务营业额已达137亿美元。不仅发达国家有保理公司开展国际业务,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东盟、匈牙利也有保理公司为本国进出口贸易提供服务。
在实践中,有许多不同的方式来操作保理业务。一般(但也有特殊情况)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显性保理和隐性保理;贴现保理和到期保理
有追索权的票据贴现
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银行(即保理商)。供应商收到款项后,如果买方拒绝支付或无力支付,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追索并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目前,出于审慎原则,为了减少未来可能的损失,银行通常会为客户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
另一方面,无追索权保理是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供应商与保理商开展保理业务后,相当于将风险全部转移给了银行。因为风险太高,银行一般不收。
明保理
根据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买方来区分显性保理和隐性保理。
显式保理是指供应商在债权转让时应立即告知买方保理情况,并指示买方直接向保理商支付货款。
目前国内银行开展的保理业务是明保理。
隐藏保理业务
隐性保理是指将买方排除在保理业务之外,由银行和供应商分别进行保理业务。到期后,供应商出面要求付款,然后返还给保理商。供应商可以通过秘密代理来掩盖他们糟糕的财务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合同法有明确规定,供应商转让自己的应收账款时,必须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必须通知买方。
贴现保理
贴现保理又称融资保理,是指当出口商将代表应收账款的票据交给保理商时,保理商立即向出口商提供不超过应收账款80%的预付融资,剩余20%的应收账款在保理商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全部货款后结算。这是典型的保理方式。
到期保理
到期保理是指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单据(如代表应收账款的销售发票)时,不向出口商提供融资,而是在单据到期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无论当时能否收到付款,票据贴现商都必须支付该款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会计分录,百度百科:保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