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雇员不得领取失业救济金。合同期满,员工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者因其他原因,企业单方无过错辞退职工的,除按照规定向职工支付赔偿金外,职工还可以额外领取失业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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