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原来的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需要什么手续?

处理过程

(1)应用

申请人应向国家行政服务中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申报。

(2)接受

工商局窗口当场审核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补充资料通知书》。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申请事项不需要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领取《不予受理通知书》。符合申请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

主要采用笔试。如有必要,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4)决定

决策机构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五)制作和颁发证书

对不予审批的事项,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准许可事项,由企业迁入地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迁移申请表》。

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迁移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3、移民登记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扩展数据

申请人的义务:申请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所提供的基本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

2.保证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3.取得行政许可后,严格按照确定的条件、范围和程序从事相关活动,不得超越行政许可范围。?

4.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证件。?

5.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

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诚信经营,争创信用企业。

参考资料: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迁移登记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