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终止清算协议
法律分析:合作终止清算协议是指因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双方签订的消灭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法律效力的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九条解散,清算人为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不能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在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也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九条解散,清算人为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不能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在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也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