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答: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权利:

(1)监督决策权。

(2)剩余收益请求权和剩余财产清偿权。

(3)股票期权。

(4)股份转让权。

普通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二)缴纳所认缴的资本。

(三)以实收资本为限承担公司的亏损责任。

(4)公司经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