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资产管理公司的条件
一、转让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收购方为境内自然人或企业。
2.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对目标行业有一定的了解。
4.有正当的理由和能力收购目标企业。
5.了解在收购过程中需要履行的义务。
二、资产管理公司转让、收购应必备的材料:
1.新法人和股东证明原件(自然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公章)。
2.新公司的章程。
3.收购过程中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4.必要时,应提供目标公司所需的专业人员的人员资质。
5.收购目标公司发生的相关费用。
6.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中企缘。
三。资产管理公司的转让程序: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谈判,初步了解情况,然后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对资产进行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结构进行详细调查,对员工进行统计。
3.由收购方和目标公司组成的工作小组将起草并通过收购实施计划。涉及资产或债权收购的,律师应提醒委托人,根据收购项目的实际需要,工作组成员中可有债权人代表。
4.在资产收购或债权收购中,债权人与被收购方可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
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通过谈判签订收购合同。
6.双方应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规定履行各自的内部审批程序。
7.双方应按法律法规要求将采购合同提交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和经营权转让手续。涉及债权取得的,应当依法履行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并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资产管理公司的转让需要20-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