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和江苏两省联动讨要农民工工资是怎么回事?
老人名叫张文迪,四川巴中人,今年60岁。2011年初,我和老乡一起离开家乡,去五指山市一个工地打工。直到2012和12工程完工,历时两年。
但是工作完了,两年都拿不到钱。一次次被“忽悠”后,张文迪决定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2014 5月15日至6月3日,张文迪等42名农民工陆续到五指山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江苏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涉嫌拖欠五指山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第三标段施工农民工工资,共计219万余元。监察大队依法立案调查,初步查明因包工头与包工头在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结算中发生纠纷和争议,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实际拖欠工资21.3万元。
督察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案件比预想的要棘手:有大量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承包商、分包商等各方与施工公司的关系复杂;公司原海口分公司及工程项目部于2013搬离,无法联系案件关键当事人;工程未结算,双方未签订各种有效的协议和合同。
由于农民工无法提供充分必要的证据,且远在千里之外的江苏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拒绝配合五指山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工作和五指山住建局工程竣工审计结算,监察大队不得不暂时中止案件调查。
虽然程序被中止,但监察组想尽一切办法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负责此案的大队长应时作出了“讨回欠薪”的书面承诺,并与同事们全面、认真地收集证据。
业主于2016年4月结清工程款后,监察大队向市人社局报告,将工程款余额未支付部分转入人社局专用账户,恢复案件调查。8月22日,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向江苏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调查通知书》,依法取得该公司营业执照和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聘用合同。
在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的协调和帮助下,江苏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同意偿还所欠工资,并委托五指山劳动监察大队将海南省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款213万元发放给张文迪等42名农民工。
等了多年,农民工兄弟如愿拿到了血汗钱,踏踏实实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