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桂银行董事长为何敢胡来:私盖公章为他人担保654.38+0.6亿元。
行政监察显示,2065438+2007年6月,金桂银行公司董事长曹永贵在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使用公司公章,为其控制的郴州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上海西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地产”)1投资。
据金桂银行公告,因锦江地产贷款逾期,上海西林于2018、10向法院提起诉讼,金桂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个银行账户* * * 19366700元银行存款被冻结。直到今年6月14日,锦江地产还了利息,上海西林才解除了金桂银行对这笔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
由于盈利能力下降及本次担保涉及合同纠纷,今年3月21日,东方金诚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调整了金桂银行信用等级,将金桂银行信用等级及“14金桂债券”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A-。《中国经济周刊》曾报道过此事。
行政监管书披露,因金桂银行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长曹永贵、董事张平喜、刘成猛、徐军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证监会湖南证监局对金桂银行及上述四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对于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措施,金桂银行6月29日表示,“公司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印章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认真重申公司的印章使用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印章使用行为,使印章管理的监督持续化、常态化;培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今日(7月1),金桂银行业内部人士透露,“这个处罚很轻,也是监管部门出于保护企业的考虑。随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危机的解除,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湖南财新金融控股将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公司,看好公司的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