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全资子公司是否由地方SASAC监管?
中央企业的地方全资子公司不受地方SASAC监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直属国务院的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改组;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国务院国资委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任免和考核所监管企业的负责人,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约束制度。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和执行。也可以按照出资人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情况。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起草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国有资产保护,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国务院确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其他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