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长如何产生?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比较多或者公司规模比较大的,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由规定数量的董事组成,董事会设一人担任董事长,那么董事长是否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广大股东的利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一方为董事长,另一方为副董事长。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企业章程规定,一方为董事长,另一方为副董事长。外商投资企业在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时,不仅要考虑整个企业的利益,还要考虑投资双方的利益平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设立董事会,成员三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者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