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甘肃省农村融资难、贷款贵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甘肃重建了农村金融体系。特别是近年来,在广大农村地区初步形成了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的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包括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双联惠农贷款”、“文明养殖”贷款、保险和证券等。不断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支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注入了活力。然而,从近年来“三农”工作的现实来看,农村金融市场资金投入不足、贷款难、融资贵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农业和农民仍然处于金融服务的边缘和末端,没有财政资金的有效支持,直接制约了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甘肃是一个欠发达省份。到2020年全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心任务,是我们必须实现的宏伟目标。为此,我们提出2017年基本消除贫困,这意味着广大农村也要实现跨越式发展,这对于自然条件恶劣、发展基础差、贫困人口比较多的甘肃来说,任务十分艰巨。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力发展现代农村金融,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当前,最重要的是努力突破农村融资贵、贷款难的主要瓶颈,为农村引进充裕、稳定、优惠的财政资金,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资金保障。围绕2017年消除贫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的目标,以满足农村融资需求为重点,金融支持与政府扶持并重,市场导向与政策支持并重,强化服务与防范风险并重,着力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着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努力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政策性金融为保障、商业性金融为补充、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各类资金和经济资源投向农村,使农民贷款更方便、业务办理更便捷、服务收费更优惠,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1.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努力拓展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有竞争力、高效率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解决农村发展资金短缺的根本措施。当前,应考虑适度开放农村金融市场,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限制,加快形成以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为主体,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保险机构和各类农村金融组织直接参与的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农村金融服务。一是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在做好小农户信贷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户规模种养业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同时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政策性银行在继续推进仓储贷款和龙头加工企业贷款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农村基层建设信贷支持的新思路和新模式;三是适当放宽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信贷额度和信用等级评定条件,大力推广贷款营销方式,争取农业贷款增量和农业增加值同步发展;第四,探索建立农产品期货市场,积极发展农村证券市场,不断拓展农村金融供给的新渠道。2.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各金融机构要从农村金融需求特点出发,创新金融产品,提高服务质量。第一,利用好现有的金融产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双益贷款”、“中和农信社”、“农耕文明”贷款要不断完善,做到更加便捷高效,最大限度惠及广大农民。实施CDB签约的800亿元扶贫开发贷款项目,为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二是创新多元化金融产品。要从农村实际出发,根据农牧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采取大中小、长短期相结合的集体信贷。鼓励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小额担保贷款、抵押担保贷款等农村金融产品。建议5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可以直接授信,尽量减少贷款审核程序。三是构建贴近“三农”的多元化、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继续鼓励县域新型金融机构发展,支持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发展。3.实现财政与金融的有效协调。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首先,在增加各级涉农贷款贴息资金的同时,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切出一部分整合资金用于贷款贴息,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引导信贷投向的能力,支持各金融机构扩大对农户的生产性贷款规模。其次,要完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绩效奖励制度,对投入大、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风险补偿、费用补贴等政策,形成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激励机制。4.有必要改进贷款担保抵押方式。担保抵押难是当前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突出问题,必须着力解决。一是要不断加大财政资金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注入,建立担保费补贴制度,明确担保费补贴标准,不断提高担保信用等级,增强政策性担保能力。同时,支持设立民营担保机构,为涉农贷款提供多层次担保服务。二是探索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产权评估和交易处置中介机构,为“四权”抵押贷款创造条件。三是实施多种有效的保障模式。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其担保成员信用和订单农户。同时,积极推进联户担保,充分发挥农村熟人信用的作用。四是建立涉农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由于农牧业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涉农贷款的相对风险较高,是涉农贷款持续供给的主要障碍。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涉农贷款风险准备金,在市场剧烈变动、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时,补偿金融机构的损失。此外,要大力推进农牧业生产保险业务,支持保险公司开办设施养殖、林果业等保险业务,加大农业商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降低农业生产贷款风险。同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对重点涉农项目联合授信、分工贷款的模式,分散贷款风险。总之,要通过政府、银行、保险、担保、贷款主体等多方面来分担贷款风险,防止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损失。5.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广泛开展金融知识教育,让广大农民学会与金融机构打交道,避免卷入一些违法或违规的金融活动,对自己微薄的收入造成损失。二是采取切实可行、农民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继续深入开展日常或专题宣传,提高涉农企业和农民的诚实守信意识。三是切实推进社会信用环境和金融法制环境建设,出台保护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降低农村信用社维权成本的相关措施,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四是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合作,互通政策信息和监管信息,实现农村信用信息共享,促进和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五是在科学设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监测分析,重点针对信用体系建设薄弱的乡镇,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活动。6.加强民间借贷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利用民间资本。从实际发展来看,民间借贷发展迅速、灵活的优势与正规金融有很强的互补效应。因此,要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充分调动民间金融和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发展多种类型的小额信贷组织,满足农村经济主体多样化的经济需求,使其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欧阳渐任甘肃省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