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属于什么样的单位?
旅游局属于国家政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文化、文物和旅游机构的经费和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规划和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法规,支持和推动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建设;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和旅游的统计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文化艺术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系统劳动者管理体制改革;负责系统人员和机构管理。
扩展数据:
1.制定旅游计划。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旅游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旅游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和行业指导、监督管理。
2.实施旅游执法。负责贯彻执行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旅游行业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旅游服务质量的执法监督和旅游投诉的处理;参与旅游市场的价格检查;负责旅游安全并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指导旅游文化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3.实施行业管理。拟订旅游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制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核申报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A级景区、星级宾馆、饭店,负责日常管理,协助评审;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建立旅游资源信息库;组织和指导旅游商品开发;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和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统计工作。
4.组织市场开发。制定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旅游主题形象策划,在国内外旅游市场宣传重大促销活动;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规范旅游市场开发,衔接旅游线路,制定发展规划、措施和相关政策。
5.组织教育和培训。指导旅游教育培训,组织实施旅游专业人员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6.履行相关职责。受上级委托,监督管理旅游集团及直属旅游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局党群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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