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董事会决议吗?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董事会决议。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需要董事会决议,但有其他特殊情况,如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召集、65,438+00%以上股东召集或监事会召集,不需要董事会决议。只要符合法定主体,就不需要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由股东大会持有65,438+00%以上股份的股东作出。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也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生产需要而形成的企业组织形式。
董事会决议是董事会对公司相关问题进行表决而形成的代表董事会意见的文件。比如发行公司债券,一般需要董事会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董事会决议应当确定公司债券的总额、面值、发行价格、利率、发行日期、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董事会决议必须在公司债券发行前形成。发行公司债券不仅需要董事会决议,还需要发行章程;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签署承销协议;签订承销团协议;签订信托合同;制作认股书、债券和债权人名册;发布募集资金通知;正式提出;报告发行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已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