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管理系统
一、总经理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是:
1,全面管理旅行社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
2、负责建立健全旅行社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解决旅行社安全工作的人、财、物需求,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以各级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4.每季度牵头组织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5、掌握企业安全工作动态,并采取各种形式(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6.一旦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依法妥善处理伤亡事故善后事宜。
二、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旅行社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其职责:
1,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章制度,组织各项安全工作。
2.制定旅行社的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考核各级安全责任人开展的安全工作。
3.建立健全旅行社安全管理档案,制定并落实安全培训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知识和技能。
4、每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5.采取各种组织和技术措施,防止经营过程中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通讯网络,编制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电话,并督促公司全体员工记忆和使用。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经理),主要负责直接管理旅行社的安全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执行旅行社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兼任本部门安全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档案,督促本部门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意识、知识和技能,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
3.每周定期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整改和解决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
旅行社的义务:
1.旅行社最基本的义务是保证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人身和财产不受侵犯。
2.旅行社有义务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提供相应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必须质价相符。
3.因自身过失给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行社有赔偿的义务。除不可抗力或者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因旅行社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的,旅行社应当予以赔偿。
4.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有尊重旅游者民族习惯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