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的工作时间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专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证券交易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管理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
具有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或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者的证券投资必须通过证券公司进行。
从证券公司的职能来看,可以分为:
1,证券经纪人
也就是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的佣金,如东吴证券苏州营业部、江海证券经纪公司等。
2.证券交易商
即综合类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他们资金雄厚,可以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
3.证券承销商
帮助发行者以承销或寄售的形式出售证券的机构。事实上,许多证券公司同时经营这三项业务。按照目前各国的惯例,一个证券交易所的所有会员公司都可以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交易,而专门从事自营交易的证券公司却少之又少。
此外,一些通过认证的创新型证券公司也有创设权证的权限,比如中信证券。
证券登记公司是证券集中登记过户的服务机构。它是证券交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质。必须经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成立。
特点:
1,大部分是国有控股企业,资产的赠与必须符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2.大部分是未上市公司,股份流通受限,没有市场价格,但有上市计划,能满足上市公司相关规定。
因此,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更适合我国证券公司。
成立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章程;
(二)主要股东持续盈利,信誉良好,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五)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营业场所和业务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