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怎么质押?

法律分析:在当地工商局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印章);(三)质押合同;(4)出质人或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或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委托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委托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证明。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申请质押股权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交。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的申请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押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质押股权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