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享受营运资金所得税免税优惠,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哪些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部分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
二。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和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暂不征收。
(2)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资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加信息
1,投资合同或协议;
2.连续持有上市股票12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
3、投资收益、应收股利明细账或月度汇总表;
4.被投资企业董事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利润分配的证明材料;
5.投资者或被投资者属于居民企业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