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新运城轨道公司拖欠工资违法多久?
单位在工资支付期内不支付员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由于特殊原因,按照各个地区的法律,工资可以延迟一个月,也就是最多延迟一个月。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发放工资。
《条例》第十八条所称“无故不支付”,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工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不包括:(1)用人单位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工会同意后,可以暂缓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的最长期限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属于无理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