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原则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控制公司治理结构、资产和资源的风险,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控制的要求,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行使监督管理权,依法享有投资回报权和对投资企业的重大决策权。同时对控股子公司负有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义务。
控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制定相应的业务计划和风险管理程序。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按照规定及时报告重大经营事项、重大财务事项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重大事项应严格按照授权规定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时,控股子公司应当在会后次日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并通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控股子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本制度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其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逐级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必须服从公司制定的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执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