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向公司贷款吗?
法律分析:企业可以借钱给内部员工。如果收取利息,你公司收取的利息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印花税条例没有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要缴纳,但大多数税务机关在实际操作中是要计算的)和企业所得税(利润并入企业后计算缴纳)。借款人为企业投资者的,企业贷款给企业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贷款期限超过一年(或年末)且未使用。其中,个人投资者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贷款,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发放的贷款,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借款人为职工(非投资者)的,要区分贷款是自用还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如备用金)。如果是个人贷款,贷款期限超过一年(或年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员工出差向公司借备用金,属于企业生产经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融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因贷款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发生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条等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事实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与贷款人未约定利息的,贷款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利息约定不明确,贷款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外,借贷双方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确,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以及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牌价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牌价4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牌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