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利润分配有哪些法律规定?
利润分配原则是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红利;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解读《公司法》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
1,弥补公司损失。公司亏损是指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的利润低于其所有成本、费用和亏损的总和。在公司存在期间,公司应始终保持其不动产与其资本相等。当公司有利润时,首先应该用利润弥补公司的亏损,这样公司的资本才能得以维持。
2.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仍有盈余的,提取上市法定公积金10%。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不得提取。公司不得减少法定公积金的比例。
3.提取任何公积金。公司除提取法定公积金外,还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从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的公积金。这部分由公司自行提取,法律没有规定,称为任意公积金。任何公积金提取多少都是公司说了算。
4.支付普通股股息。上述分配后,公司税后利润仍有盈余的,可以按照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向公司普通股股东分红。除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得红利;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股利。
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