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债券停牌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债停牌规则:可转债盘中交易价格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20%(含)且单次上涨或下跌超过30%(含),实行临时停牌。第一次盘中临时停牌持续30分钟。若首次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当日14:57复牌;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持续至当日14:57。

简单来说,上交所可转债日内涨幅超过20%将停牌半小时,最大停牌14:57;涨幅超过30%的,停牌至14:57。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转换为公司普通股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股,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到期收取本息,也可以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持有人看好发行公司股票升值潜力的,可以在宽限期后行使转股权,以预定的转股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发行公司不得拒绝。这种债券的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企业发行可转债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也有权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也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赎回债券。

停牌是指某一上市证券暂时停牌。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是证券交易所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市场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监督和约束上市公司行为而采取的必要措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因突发事件影响证券正常交易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或者为了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交易。证券交易所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牌时,必须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停牌原因包括上市公司发布年度报告、中期业绩报告等重要信息,召开股东大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并购、投资及权益变动等。证券监管机构认为上市公司需要澄清并公告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当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接受调查时,应根据情况决定停牌时间的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