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

法律主观性:

投资公司债券的风险包括债券流动性差和股票流动性差。剩余期限越长,利率受通胀影响的可能性就越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债券发行人应当公告公司债券的募集办法。

法律客观性: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的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票面金额。(4)如何确定债券利率;(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六)债券担保;(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日期;(八)公司净资产。(九)已发行但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十)公司债券承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