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员工申报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员工不纳税,公司却在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而且只有这个税是公司给员工代扣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员工发放工资时,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人事部门出具的利润表、保险费、公积金扣款等资料和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编制记账凭证,个人所得税以“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的形式入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营业收入;(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收入。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应当按照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应当按月或者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