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
1.公众股份和商业记录的最小数量
(1)至少有1000名股东持有公司25%的股份。市值大于3亿的,股东持股比例可降至10%。
(2)公司股份必须已经有公开市场,持有公司股份的前十名股东不少于2000人。(在二级市场上市,至少有2000名股东持有公司25%的股份)
(3)可以选择三年业务记录,也可以选择无业务记录。
2.最低市场价值
8000万新元或没有最低市值要求。
3.利润要求
(1)过去三年税前利润总计750万新元,每年至少1万新元。
(2)近一至两年税前利润合计654.38+00万新元。
(3)三年中任何一年的税前利润不低于2000万新元,有形资产价值不低于5000万新元。
(4)无盈利要求。
4.上市企业类型
吸引国内外优质公司上市,寻找国际合作伙伴,打开市场,引进国外券商。
5.采用会计准则
新加坡、国际或美国公认的会计原则。
6.公司注册和营业地点
自由选择注册地,不需要在新加坡有实质性的商业运作。
7.公司经营信息披露的规定
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必须向社会公布招股说明书;如果公司有足够多的合适股东和足够的资本,没有必要向公众募集股份,公司必须准备一份类似于招股说明书的公告,提交给交易所供公众查询。
8.其他因素
交易所分为两个市场,一个是小规模市场(SES-SESDAQ),另一个是主板市场(SES-主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