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间接融资方式有哪些?
间接融资的融资方式包括银行信贷融资、消费信贷融资和租赁融资。间接融资是指资金盈余单位和资金短缺单位之间没有直接关系,而是与金融机构进行独立交易的融资行为。
公共债务融资是指在证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券,目前包括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未来将发行的公司债券。发债的利弊介于上市和银行借款之间,也是一种比较实用的融资手段,但关键是选择合适的发债时机。在选择发债时机时,要充分考虑未来利率的趋势预期。债券种类很多,国内常见的有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对公司债的要求相对较低,而对企业债的要求相对严格。只有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和两个国有投资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发行资格,对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资本金有严格限制。可转债只能由重点国企和上市公司发行。
发债融资具有还款周期长、附加限制少、资金成本低等优势,但手续复杂,对企业要求严格。而且我国债券市场相对清淡,交易不活跃,发行风险高,尤其是长期债券,面临较大的利率风险,缺乏风险管理的金融工具。目前民营企业很难通过公开渠道获得债务融资,应主要考虑非公开债务融资。
非公共债务融资包括银行贷款、政府贷款、信托贷款以及企业和个人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40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债券和存单。
(3)仓单和提单;
(四)可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
(五)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6)现有和未来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67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归还贷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35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